1.認真貫徹、執行集團和公司各項工作決議,落實集團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。根據集團公司的部署,制定建筑公司的發展規劃與本年度應完成的各項工作指標;
2.直接對集團總經理及相關部門負責,受其領導并接受其考核、評定;
3.主持建筑公司的全面工作,對生產經營、工程質量、財務狀況、安全工作負責;
4.組織、領導公司各職能部門編制,制定公司發展規劃及實施細則與具體工作方案;
5.根據市場的競爭法則,建立統一、高效的組織管理體系;
6.建立企業激勵機制,弘揚企業文化,為員工搭建施展才能的平臺;
7.對全體員工進行考核工作,對職能負責人及其他相關職員的任免、勞動報酬、獎懲進行直接的評定、考核;
8.建立系統、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,引導員工樹立精品意識、品牌意識;
9.接受員工所提出的各種合理化意見、建議。形成具有科學決策、民主管理等特點的現代化企業管理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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