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團文字(2017)273號
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關于2016年度預算執行等審計整改情況的公告
2016年12月19日至2017年3月31日,審計署對中國對外文化集團公司(以下簡稱集團公司)2016年度預算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。集團公司認真落實審計意見,嚴格執行審計決定,審計整改工作取得實際成效。現將整改情況公告如下:
一、落實整改總體情況
集團公司高度重視國家審計工作,著力落實整改主體責任,強化整改督促檢查,健全整改長效機制,修訂和完善規章制度,以此為契機促進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。集團公司對照審計公告反映的問題逐一落實整改措施。對于具備條件能夠盡快解決的,立行整改;需要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規范完善的,抓緊研究提出方案修訂制度;情況復雜、需要主管部門審批的,積極匯報溝通,根據主管部門審核意見落實整改措施。
二、落實整改具體措施
(一)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。
1.為不具備實施條件的5個項目申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。
整改情況:已根據審計決定,組織項目單位嚴格按照要求對項目資金進行清理,清理結果及擬上繳財政資金情況已上報財政部審核。
2.為已申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的1個項目,重復申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。
整改情況:清理上繳財政。
3.2個項目財政資金結存3年以上,未按規定進行清理。
整改情況:已根據審計決定,組織項目單位嚴格按照要求對項目資金進行清理,清理結果及擬上繳財政資金情況已上報財政部審核。
4.未經批準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理財產品,取得收益。
整改情況:已根據審計決定,對涉及的財政資金及收益進行清理,清理結果及擬上繳財政資金情況已上報財政部審核。
(二)決算草案存在的主要問題。
未按規定編制上報國有資本經營決算的問題。
整改情況:已修訂公司相關制度,今后將按財政部規定,及時報送國有資本經營決算報告。
(三)其他方面問題。
1.使用公款購買商業演出票對外贈送的問題。
整改情況:已嚴格要求各單位各部門,今后除業務需要購買必要的業務觀摩票外,不得再使用公款購票用于贈送個人消費。
2.未將因原事業單位改制轉入的1處房產納入賬內核算;2宗土地未繳納土地出讓金。
整改情況:集團公司對上述轉企改制歷史遺留問題進行了認真清查,針對未納入賬內核算的房產,已于2016年底完成該處房產評估工作并向財政部申請辦理無償劃轉手續。現已根據財政部反饋意見對該處房產完成重新評估,評估結果已上報財政部、文化部。現正積極與稅務部門溝通,以期盡早落實轉企改制單位免稅政策,按相關規定辦理資產入賬手續。針對因資金不足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的2宗劃撥土地,集團公司現已向財政部、文化部等主管部門申請采用國家出資(入股)方式解決。
集團公司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,不斷強化“四個意識”,進一步深化審計整改工作,對歷史遺留問題,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溝通協調,積極穩妥推進。對已經整改的問題,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,積極建章立制,鞏固整改成果,推動整改的制度化、長效化,全面履行好中央企業的經濟責任、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。
